鲁甸县石牛口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经鲁甸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鲁甸县石牛口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和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鲁甸县****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场所: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6楼)
二、出让的基本情况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鲁甸县石牛口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地理位置:鲁甸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石灰岩
矿区面积:0.3172平方千米
开采深度:2050至1920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矿1 | ****.85 | ****.77 |
矿2 | ****.20 | ****.92 |
矿3 | ****.23 | ****.43 |
矿4 | ****.45 | ****.96 |
矿5 | ****.37 | ****.23 |
矿6 | ****.13 | ****.20 |
矿7 | ****.98 | ****.52 |
矿8 | ****.29 | ****.18 |
矿9 | ****.97 | ****.55 |
矿10 | ****.33 | ****.01 |
矿11 | ****.48 | ****.97 |
矿12 | ****.46 | ****.39 |
矿13 | ****.57 | ****.55 |
矿14 | ****.42 | ****.90 |
矿15 | ****.27 | ****.25 |
矿16 | ****.80 | ****.70 |
矿17 | ****.32 | ****.15 |
矿18 | ****.83 | ****.60 |
矿19 | ****.36 | ****.05 |
资源量:查明(保有)控制+推断资源量944.9万m3(2551.3万吨)。
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设计利用资源量2249.11万吨,生产规模200万吨/年,服务年限11.25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保证金。
起始价为:1150万元
增价幅度为:20万元/次或20万元整数倍。
保证金:2000万元。
(三)前期工作费用。根据鲁甸县人民政府认定,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115.6万元,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点击登录查看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注意:采矿权出让其他情况详见出让文件第二章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且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
(四)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和时间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00时00分至****16时30分
(三)挂牌时间(自由竞价时间 ):****00时00分至****9时30分
(三)交易时间:****9:30起
(四)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00:00至****16: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买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00:00至****16:30
2.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报名。
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矿区现场勘踏声明(踏勘情况由鲁甸县****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出让文件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2.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前往昭通市****
3.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云南CA数字证书的,只需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注册即可,无须重办;
4.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六、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一)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6时30分。
(二)保证金金额: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线下交纳方式转账或电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四)保证金交纳认定: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申请人应确认银行工作时间,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截止时间后转入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五)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开户名: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专户
开户行:鲁甸县****
账号:****8012-0003
注意:1.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2.保证金账号中的“-”不可省略。
(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七、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
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点击登录查看和点击登录查看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结果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通知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竞买活动。
竞买人可于****16:3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二)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三)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区周边道路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踏勘工作由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鉴证,并在矿区现场勘踏声明中签字加盖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公章。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3天):****至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联系人:杨富志,联系电话:****;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
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点击登录查看。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点击登录查看。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现场观摩:
现场观摩时间:****9:30;
现场观摩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二)公告发布的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市场交易网站(http://ky.mnr.gov.cn/)上同时发布;
(三)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本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竟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踏勘工作由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鉴证,并在矿区现场踏勘声明中签字加盖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公章。鲁甸县茨院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3天):****至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联系人:杨富志,联系电话:****;
本次挂牌的意向竟买人按规定时间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起始价1150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人民币2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六)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竞得候选人,在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有效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具备当场签订条件的竞得候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时前往出让人指定地点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出让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市场交易网站(http://ky.mnr.gov.cn/)公示10个工作日。
(八)本挂牌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鲁甸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政务服务管理局6楼
联 系 人:刘维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