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点击登录查看(下称遨优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现依法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工商登记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W6BP05R |
住所 | 肇庆市**** | 登记机关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065.343万元 | 核准日期 | **** |
企业目前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莫宁佳 |
经营范围 | 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动力电池、新型电池(含燃料电池)、汽车用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及相关模块、零部件、锂电池;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
股东及持股 情况 | 1.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持股55.3546%) |
二、主要资产
其主要资产是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202亩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83,954.00㎡(7处有证建筑物面积39,494.00㎡、8处无证建筑物面积44,460.00㎡)及一批机器设备、车辆等。
(一)不动产
1.1宗工业用地
坐落 | 产权证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面积(㎡) |
肇庆市****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工业用地 | 2038/1/25 | 134,868.31 |
2.15处建筑物
(1)7处有证建筑物
序号 | 名称 | 产权证号 | 房屋用途 | 结构及层数 | 建筑面积 |
1 | 1号商务楼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其他 | 钢和钢混1层 | 3,430.00 |
2 | 3号商务楼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其他 | 14,720.00 | |
3 | 4号商务楼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其他 | 4,900.00 | |
4 | 5号商务楼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工业 | 4,620.00 | |
5 | 6号商务楼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其他 | 4,620.00 | |
6 | 7号商务楼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其他 | 4,900.00 | |
7 | 1号生活用房 | 粤(2018)肇庆大旺不动产权第****号 | 工业 | 钢混2层 | 2,304.00 |
总计 | 39,494.00 |
(2)8处无证建筑物
序号 | 名称 | 规划证号 | 结构及层数 | 建筑面积 |
1 | 办公楼 | 《建工程规划许可证》肇城规高新建字第(2018)160号 | 钢混4层 | 7,031.00 |
2 | 宿舍楼A | 钢混6层 | 5,666.50 | |
3 | 宿舍楼B | 钢混6层 | 5,392.00 | |
4 | 宿舍楼C | 钢混6层 | 5,666.50 | |
5 | 宿舍楼D | 钢混6层 | 5,392.00 | |
6 | 宿舍楼E | 钢混6层 | 5,392.00 | |
7 | 8A车间 | 钢和钢混1层 | 4,960.00 | |
8 | 8B车间 | 钢和钢混1层 | 4,960.00 | |
总计 | 44,460.00 |
(二)设备
1114项机器设备(包括全自动分容系统、叠片机、自动化成柜、模切机、投料系统、烘烤线、打浆机、自动仓储系统等)。
(三)其他
1.持有鼎优(肇庆)新能源创新研究院(普通合伙)的45%财产份额;
2.3项登记著作权。
三、项目亮点
1.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项目雄踞广佛肇高速公路出口,321国道和二广高速公路、珠三角外环高速贯穿,路网交织、彼此连通,为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流保障和广阔的市****
2.规划科学、项目成熟
项目规模大,占地202亩,建筑面积83,954.00㎡。厂房新,现代化商务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仓库及动力辅房,一应俱全。生产车间配备了工业设备实时监测数据、全程物流线连通,堆垛机自动取件等先进设施设备,适合企业自主经营,投入成本可控。凭借完善的设施和优越的地理位置,项目深受租户青睐。
3.发展前景好,政策支持力度大
肇庆市政府正大力实施产业发展“366”和创新驱动“1133”两大工程。着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3个超千亿元产业集群,全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项目位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能源汽车、声光电产业集聚、配套成熟,产业园集群效应明显,政策支持力度大。
四、招商期限及要求
(一)招商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30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的行为。
(三)招商要求
1.意向投资人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后,临时管理人配合开展尽职调查。
2.意向投资人应在招商期限内决定是否投资。如决定投资的,应在5天内支付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100万元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方案。如招商期内决定投资并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的,临时管理人视情况赋予其优先投资权。
3.临时管理人将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4.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应支付至临时管理人账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幸福新城支行
账 号:****
5.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关于尽调保证金:如在招商期限内决定不投资或逾期未决定是否投资的,如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2)关于投资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投资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3)经法定程序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五、联系方式
临时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律师****、刘从美律师****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