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点击登录查看 | 点击登录查看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 林地地类认定工作项目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46 号)文件要求:“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统一成果发布”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林地、草地、湿地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做好林地地类认定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林地地类认定工作以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照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制作了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底图。坚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保证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中林地、草地、湿地的图斑数据做实做准、统一一致,形成地类对接共同认定成果,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 该项工作依据省厅下发的调查工作底图图斑进行叠加分析(一致图斑5820个,面积25511.07亩、林草湿外植被覆盖或不一致图斑2495个,面积14371.93亩,共计8315个图斑,面积39883亩),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原云”平台进行外业实地举证,认定图斑地类;对比分析地类与植被覆盖类型的逻辑合理性、土地主导用途,判定地类、植被覆盖类型是否正确。 ****,经上蔡县**** | 49.70 | 2025年1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