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确定工作的通知》,现在高邮市域内遴选确定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条件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3.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二、企业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扬州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
2.企业或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拥有1000平方米可用作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和停放的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有效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等);
6.相应的拆解设备清单、环保设备清单、消防设备清单。
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
****上午9:00
2.报名地点:
高邮市****
四、确定方式
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对照回收企业基本条件以及扬州市****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回收企业名单,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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