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丰镇崔渡村新西组一号圩圩田40亩耕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年
交易底价: 6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40.00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时间: **** 09:00 至 **** 11:00
报名地点: 西安丰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11:00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西安丰镇 | 村(社区) | 崔渡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40.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西安丰镇崔渡村耕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崔渡村新西组一号圩,面积为40亩(以本次第三方测绘为准)。四至:东至新舍河,南至水圩,西至徐庄组田,北至大堆。承包年限:5年(自****-****)。出让用途:种植稻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底价600元/年/亩,该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时竞价幅度为每亩增加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数。另须缴纳村经济合作社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5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缴清最后一年的承包金和服务费,其余各年的承包金和服务费须在当年的10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宝应县农村集体资源清査摸底测绘工作实施方案》,流转土地实际面积以第三方测绘公司测量面积为准,交易成交价多退少补;2、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3、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由出让方集体享受,受让方每年承包金必须交村集体入账,按村集体财务制度分配,不得私自交农户分配,否则不享受国家有关惠农政策;4、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严禁焚烧秸秆,受让方必须是本人种植,严禁转让,如果违约,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5、如遇上级部门及镇、村征用该土地,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受让方必须在出让方指定的时间内交出该土地,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出让方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均与出让方无关;6、如遇自然灾害等情况,受让方自行解决,还有未尽事宜,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协议时补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察联系人:黄宝银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
项目审查表 | 审1.jpg审2.jpg审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1.jpg会2.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 09:00至**** 11:00 | ||
报名地点 | 西安丰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11:00 | ||
交易时间 | **** 09:00 | ||
交易地点 | 西安丰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西安丰镇崔渡村耕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崔渡村新西组一号圩,面积为40亩(以本次第三方测绘为准)。四至:东至新舍河,南至水圩,西至徐庄组田,北至大堆。承包年限:5年(自****-****)。出让用途:种植稻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底价600元/年/亩,该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时竞价幅度为每亩增加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数。另须缴纳村经济合作社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5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缴清最后一年的承包金和服务费,其余各年的承包金和服务费须在当年的10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宝应县农村集体资源清査摸底测绘工作实施方案》,流转土地实际面积以第三方测绘公司测量面积为准,交易成交价多退少补;2、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3、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由出让方集体享受,受让方每年承包金必须交村集体入账,按村集体财务制度分配,不得私自交农户分配,否则不享受国家有关惠农政策;4、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严禁焚烧秸秆,受让方必须是本人种植,严禁转让,如果违约,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5、如遇上级部门及镇、村征用该土地,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受让方必须在出让方指定的时间内交出该土地,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出让方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均与出让方无关;6、如遇自然灾害等情况,受让方自行解决,还有未尽事宜,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协议时补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察联系人:黄宝银 **** | ||
交易面积 | 40.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10000.00 | ||
交易底价 | 6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09:00~**** 09:1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600.00元/年/亩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