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通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百色市****《百色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我局班子会议研究决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百色市****
二、对那坡县镇玉医药商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那坡幸福新城分店、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正纯药店、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益寿康大药房、南宁明合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那坡总店、那坡县念康大药房作退回违规医保资金、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对负责人约谈、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1个月的处理决定。暂停起止日期为:****至****。
三、对百色市宏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众鑫连锁店作退回违规医保资金、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对负责人约谈、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个月的处理决定。暂停起止日期为:****至****。
四、对百色市宏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乐连锁店作退回违规医保资金、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对负责人约谈、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4个月的处理决定。暂停起止日期为:****至****。
五、对百色市宏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鑫连锁店作退回违规医保资金、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对负责人约谈、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5个月的处理决定。暂停起止日期为:****至****。
六、对那坡县大参林军民药店作退回违规医保资金、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及对负责人约谈、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6个月的处理决定。暂停起止日期为:****至****。
请各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进行常态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百色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要求落实好、执行好有关政策和规定。违规相关医药机构请在本机构(店内)显要位置张贴停止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告,做好参保人员的解释工作。接下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从实从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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