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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HP(2025)005号

湖北武汉 全部类型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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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情况

1、用地位置: 罗汉街黄土公路以西、罗横公路以南。

2、规划净用地面积: 33304.69m2。(以实测为准)

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指标及要求

1、建筑容积率: 不小于 1.0;

2、建筑规模: 不小于33304平方米。

3、建筑系数: 不小于 40%。

4、绿地率: 不大于 15%

5、建筑限高: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1)主体建筑物: 生产厂房

(2)附属建筑物: 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设内容为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生产性配套设施;

(3)地块内严禁设计和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 施。

建筑及市政规划设计要求

1、建(构)筑物退线:

(1)建筑物: 临各净用地边界线距离遵从相关规定;临城市****

(2)构筑物及围墙:

①临各净用地边界线距离遵从相关规定,厂区大门后退净用地边界线距离在此基础上应当适当加大,并不得影响城市交通。

②临规划路围墙须为通透式。

车辆交通:

武资建(陂)条(2025)1号

(1)主要交通出入口: 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2)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要求

1、地块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等市、区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2、人防要求遵照《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政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411号)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还应符合《武汉市****

其他遵守事项

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2、本规划设计条件后附用地规划图,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3、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行出让。

4、本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为一年,期满未完成土地出让自行失效。

附件信息:

武资建(陂)条(2025)1号附图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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