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 94 页中要求提供一名“信息化”专业监理工程师,我公司提供毕业证专业为“通信技术 ”或是“计算机应用 ”的监理工程 师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2.本工程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相继于2020年颁发《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试行)》、2023年发布《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团体标准,安徽省也制订了此类标准。旨在“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鉴于此,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553.23万元(11644.36+9908.87万元),应配备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2人、监理员2-3人,即总人数不超过6人(详见下表)。
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P94页要求的人员配置及数量要求为16人,与配置标准差距较大。该要求严重偏离项目的实际需求,与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不匹配,是否应予以科学、合理的重新配置
回复:该项目周边施工环境复杂,安全及质量要求高,人员调整如下。
资格 | 专业 | 岗位 | 人员配额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2人 |
/ | / | 安全员(专职督查1人) | 2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 | / | 劳资专管员及资料员 | 1人 |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 造价 | 监理师 | 1人 |
市政 | 监理师 | 1人 | |
安装 | 监理师 |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 |
信息化 | 监理师 | 1人 | |
合计 | 不得少于10人 | ||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的配备须符合以上所列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上表中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以上所列要求,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在本工程服务期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备案止。暂定1095日历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为准),拟派总监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全力服务于本项目,不在其他项目任职,否则将视为违约,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拟派总监须配备到位,不得影响本项目报建。其他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人员配备通则: 1.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2.岗位人员执业证书如不能反映专业的,可在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方面反映。 3.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 4.除总监外,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其余人员可认可相近专业。 5.拟任项目总监与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可为同一人。 6.现场监理安全人员不得兼职。 7.上表中要求人员须一次性配备到位,全员到岗,建设单位将组织对人员进行考核,不符合要求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
3.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监理服务期限:暂定1095 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请问:为了便于各潜在投标人监理服务费用及成本测算,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基础,请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施工工期。
回复:施工工期预计为1095日历天,但监理服务期限需包含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竣工后期结算和质保期阶段。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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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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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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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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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