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京台高速2024年度安全设施综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京台高速2024年度安全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京台公司资金、路况实际情况,本项目针对交安设施和桥梁伸缩缝等做以下提升:
2.1.1.更新道路标线。对部分路段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收费站标线清除并重新施划。
2.1.2.对京台高速公路K51+000-K149+728路基段内外侧增加柱帽式轮廓标。
2.1.3.增设防撞垫。对京台高速公路未设置缓冲设施的部分主线分流端、匝道分流端等位置设置防撞垫。
2.1.4.小半径互通弯道整治。京台高速与津雄高速连接的胜芳互通,济南转保定方向B匝道隐患为长下坡+小半径急转弯,针对此问题进行提升改造工程。
2.1.5.桥梁伸缩缝维修。本项目主要处理桥梁伸缩缝装置中型钢断裂、焊缝开裂过车异响、钢梁变形、钢梁挤死等病害。
2.2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工日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证明正常经营的除外),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 月 22 日至2025年 1 月 2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格式为*.ZBJ),投标人自行在上述时间内及时下载文件,未在发售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4.3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2 月 13 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 2 月 13 日 9 时30 分。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
邮 编: 065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赵先生、刘女士
电 话:****
传 真:****
邮 箱:****@126.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AQTS标段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仅具有养护资质的除外)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中至少一项: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2)同时具有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一类”资质和“二类甲级”资质;(4)同时具有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或养护)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具有养护资质的不做要求)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影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须提供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AQTS标段 | 投标人在2021年~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注:“财务状况表”后应附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的彩色影印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AQTS 标段 | 近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
注:1、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中的从业单位,则投标人填报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企业业绩的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企业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 3、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如通过“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等政府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管理”或“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或“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等各级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或同项目业主核实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符而使得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对应业绩将不予认定。 4、中标候选人所填报的企业业绩信息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公示。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AQTS标段 | 满足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 |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AQTS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交安B)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的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道桥)、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交安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成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3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
注: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 3、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 4、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京台高速2024年度安全设施综合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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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14: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7:00 |
询问截止时间: | **** 09:30 | 异议截止时间: | ****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开标时间: | **** 09:30 |
信息来源:https://dzzb.ciesco.com.cn/gg/ggDetail?guid=bdf53f40-bf33-471e-bcd5-0268dd8b2938&xinXiLaiYuan=1&zbFangShi=10&banBenHa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