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批复文号 | 巴开科发审【2023】66号、巴开科发审【2024】39号 | ||||
建设地点 |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标准化厂房 12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定制化厂房约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800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00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其他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2.近三年企业不少于3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的业绩;3.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备、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各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善、细致、准确。4、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20%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注:比选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比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3时59分59秒)前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以供审核。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