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高桥镇长乐村村大楼、怡乐家园店面房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高桥镇长乐村村大楼、怡乐家园店面房租赁项目
3、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需求 | 租赁期限 | 招租面积 | 年租金最低限价 |
1 | 长乐村村委大楼第一层中间商业用房 | 资产出租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372.6平方米 | 210146元 |
2 | 长乐村村委大楼第二层西侧商业用房 | 538.03平方米 | 173030元 | ||
3 | 长乐村村委大楼第四层商业用房 | 641.2平方米 | 206210元 | ||
4 | 村委大楼第一层(部分)及第五至八层商业用房 | 2528.67平方米 | 781307元 | ||
5 | 长乐路226-234号店面房 | 191.35平方米 | 246612元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多标段投标的,该费用扣除系统报名时所缴费用外其余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 宁波市****
4.3.开标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 宁波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标段1为12600元整;标段2为10300元整;标段3为12300元整;标段4为46800元整;标段5为14700元整。
收款人:宁波市****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
银行账号:8**** 95640;
(2) 到账截止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 温馨提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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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