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东峰安置房
补充修改通知(第一号)
招标编号:SC2025A009
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人要求,现对遂昌县东峰安置房招标文件作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关于建安工程造价和最高投标限价:
原来为:
****元(其中含税暂估价 ****元,含税暂列金****元,含税暂列金和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现修改为:
****元(其中含税暂估价 ****元,含税暂列金618030元,含税暂列金和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投标保证金
原来为:贰拾柒万元整
现修改为:贰拾伍万元整
三、招标文件P31评标定标办法中“商务标评审”评审内容:
原来为: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91元(含)-****.01元(含)(即投标下浮率8.5%-9.9%)的为好;投标报价为****.51元(含)-****.91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7.0%-8.5%)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为****.12元(含)-****.51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5.5%-7.0%)的为一般;投标报价为****.72元(含)—****.12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4.0%-5.5%)或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
现修改为: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42元(含)-****.75元(含)(即投标下浮率8.5%-9.9%)的为好;投标报价为****.64元(含)-****.42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7.0%-8.5%)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为****.86元(含)-****.64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5.5%-7.0%)的为一般;投标报价为****.08元(含)—****.86元(不含)(即投标下浮率4.0%-5.5%)或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
四、招标文件P3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暂估价表”:
原来为:
序号 | 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1 | BCCLF5@1 | 室外配电、供水和弱电等 | 项 | 1 | **** | **** |
现修改为:
序号 | 编码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1 | BCCLF5@1 | 室外配电、供水和弱电等 | 项 | 1 | **** | **** |
五、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以附件形式重新发布在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公告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紧急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紧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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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