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渣场容纳量约428万方。其中钟鹤村1号占地约106.15亩,计划消纳弃土约98万方;钟鹤村2号占地约440亩,计划消纳弃土约330万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土石方收纳、回填、推平、碾压、边坡整形、工作面内排水;②场内运输管理保持畅通、场内施工便道的修筑和维护;③现场车辆路线及倾倒、堆填的指挥、涉险车辆施救;④车辆出场冲水洗车、道路洒水、场地喷雾降尘、未施工区****
2.5 运营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