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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

江苏泰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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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兴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兴市****
2.2工程规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70177平方米(约105.27亩);新增总建筑面积约94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000.00㎡(工业厂房约75000.00㎡、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约9000.00㎡),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
2.3工期要求: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1001
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
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至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后续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钢结构、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门窗设计、照明设计、后期工艺的预埋预留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红线范围内和市政周边管网衔接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内容。
243.12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整体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60%,项目分期建设,每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1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后(含各类专项验收)合格付清尾款。每次付款须经发包人审核后由付款单位付款。设计人应在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 / 资质;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拟派所有人员须为在职员工,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承接的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50000㎡的医药类项目相关设计业绩。

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或四库一平台总建筑面积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未从诚信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18时00分至****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30分

设计方案:60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2=1-Q1。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业绩

(20分)

(1)企业业绩(3 分):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范围内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的医药厂房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 分): 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范围内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的医药厂房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业绩(15 分):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范围内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的医药厂房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其中:

1)工艺负责人项目业绩最高分4.5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项目业绩最高分得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项目业绩最高分得3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项目业绩最高分得1.5分;

5)电气或自控、弱电专业负责人项目业绩最高分得1.5分;

6)暖通或动力专业负责人项目业绩最高分得1.5分;注:

①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类型为医药类项目。

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姓名以设计合同中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未注明,提供该业绩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各专业负责人的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及设计单位出图章的图纸签署页或业主提供的盖章文件证明材料。

③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盖有审图机构审查章的总图或四库一平台总建筑面积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④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计分。

⑤同一业绩在“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专业负责人业绩”中均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⑥ 项目负责人业绩未从诚信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⑦特别注意:以上业绩须与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不重复,重复的不予认可。

项目组成员

(6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配置(6分)

(1)工艺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5) 电气或自控、弱电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6)暖通或动力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的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注:各项目组拟派成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各项目组拟派成员的有效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要求:与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要求一致。

奖项

(4分)

自****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担的医药厂房设计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类优秀勘察设计奖项。国家级的,有一个得1分,省级的,有一个得0.5分。

注:

①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发文日期起算,如两者不一致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日期为准。

②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省级奖项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秀(工

程)勘察设计奖;

③加分时投标人最多提供4个奖项,只以最高分计分一次,不重复累计;

④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⑤“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2.2.4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1、总体规划及布局(10分)

(1)总平面设计综合考虑规划条件需求,并符合项目功能特性与医药园区专业性使用要求,与周边的自然资源相协调,充分利用地块价值;未提供不得分;
(2)充分协调好与周边现状建筑、景观、高差等关系;未提供不得分;
(3)功能分区界定明晰,设计方案科学、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率;未提供不得分;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足现行建筑消防规范;未提供不得分;
(5)交通流线清晰,符合GMP医药园区要求,出入口位置合理,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满足要求;未提供不得分;

2、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

根据发包人要求及附件中的项目介绍、项目定位、建设内容等信息,针对医药园区项目与入驻医药企业生产及配套等设计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对应的合理化建议及对策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3、使用功能(6分)

(1)建筑使用功能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标书和本项目医药园区功能要求;未提供不得分;
(2)各功能流线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合理、高效且能体现医药园区功能特点;未提供不得分;
(3)各功能区块分布、设计合理;符合医药园区的生产及配套要求;未提供不得分;

4、工艺设计(15分)

(1)充分考虑标准厂房满足入驻医药企业生产的灵活性及功能配套充分性的需求;
(2)根据设计任务书及灵活匹配后续不同类型入驻企业需求,提供完整的工艺模拟方案:含工艺设计说明、单体各层工艺模拟布置、GMP分析;建筑内部空间、工艺模拟平面布置及内部流线灵活、合理,实用性高;未提供不得分;

5、构思立意及美观协调(8分)

(1)构思新颖,特点鲜明,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未提供不得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未提供不得分;
(3)建筑空间表现图: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和建筑韵律美、符合园区使用定位、与日化产业园一期效果整体协调,至少需包含整体鸟瞰图;内、外空间节点表现图;立面表现图;彩色表现效果图不低于6张,少1张扣1分;

6、技术应用 (12分)

(1)具备各专业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详细并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要求;未提供不得分;
(2)总图,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的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图纸达到初设深度;未提供不得分;
(3)政策执行、节能、低碳、环保等新技术的应用度;未提供不得分;

7、相应服务措施(3分)

(1)控制造价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2)设计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3)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分)

/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泰兴市****
地址:
泰兴市****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人:
李扬
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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