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GGG****
点击登录查看受某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制造及试验
2. 项目编号:****
3. 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含税) | ★项目进度 |
01 | 点击登录查看制造及试验 | 230 | 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点击登录查看制造及试验的工作。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技术途径、项目管理、项目成果等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
★3.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法人证书有效。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根据某研究所G304.24.1-2024《供方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军内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应具有符合8号文或18号文规定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需投标单位提供单位内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中标后按照8号文或18号文规定进行本项目经费管理的承诺。
4.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4 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组织的科研生产团队人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领域应覆盖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装备科研、生产等主要方向。需提供类似业绩或能力证明。
4.5 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且证书有效。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对于已通过保密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视同具备资格,但必须提交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6 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其装备承制范围应涵盖显控台或控制柜或控制系统或类似项目,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证书若处于申领、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已通过现场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7 通过GJB9001C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涵盖显控台或控制柜或控制系统或类似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申领、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及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并提供该单位检验制度、供方管理制度等证明。
4.8 信用等级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曾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但现已移除的或处罚期已过的除外。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国家、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承诺,并签字盖章。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查询核实。
4.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 投标人应有军事代表室监管,军事代表室愿意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军事代表室的监管承诺,或投标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承诺)。
说明: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发售时间:****起到****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 发售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大厅。
6.3 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预约报名时间,以便及时办理手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胶装),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其他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2)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供法人代表人声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3)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 (4)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两证合一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和《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5)投标人应有军事代表室监管,军事代表室愿意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军事代表室的监管承诺,或投标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承诺)。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
****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 开标时间
****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 投标及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105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 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所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叶先生、詹先生
联系方式:****、****
邮 箱:****@dfmbidding.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来源:http://www.weain.mil.cn/cggg/jggg/********.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