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遴选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4 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2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地面维修、防水补漏、墙面维修、灯具维修更换、门窗维修更换、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下水疏通、门锁维修更换等。本项目拟选取12家单位为零星工程施工入围企业,负责2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及零星维修施工,服务期限暂定为2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按照第6条相关要求办理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仅接受线上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领招标文件。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要求如下: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申领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件内列明的邮箱地址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申领时间内再次提交材料。邮箱地址:****@163.com。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青岛市****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青岛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郭干事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