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 LNGX****)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7.7元/吨,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关于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民营独资或控股的条件;
- (4)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电话: **** 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
七、其他
7.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LNGX****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预算金额: | 357.7元/吨 |
最高限价(单价): | 357.7元/吨 |
包号: | 001 |
采购需求: | 锦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特许经营期为40年(包含建设期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
方式: 现场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来参加开标会议的是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还须提供代表其本人身份的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签到时间以递交上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来参加开标会议的是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还须提供代表其本人身份的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7.3、开启
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
7.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5、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法规科提起投诉。
7.6、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获取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 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锦州市****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
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