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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一标段招标公告

天津 全部类型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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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商储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天津港南疆港区的石化仓储工业区内。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96.1万元(不含税)。

2.5 标段招标范围: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新建20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及其配套设施,新建10万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座,新建泡沫站2座,新建10kV变电所1座,配套建设给排水、电信、暖通等设施。地基预处理(面积约49.2万平方米)、土石方平衡(面积约49.2万平方米)、桩基工程等]批复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 无资质及以上
  •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服务或施工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万元)业绩;
  •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 2019年以来无安全监管事故且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处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 项目经理: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服务或施工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2019年以来无安全监管事故且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处罚。
  • 9名专业安全工程师(起重架设专业2名、土建专业2名,储罐管道设备安装专业5名):3个专业(起重架设、土建和储罐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安全工程师中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3个专业中其他安全工程师(起重架设专业1名、土建专业1名,储罐管道设备安装专业4名)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应急主管部门或石油石化行业核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服务或施工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90万元)的相应专业安全工程师执业业绩。2019年以来无安全监管事故且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处罚。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获取开始时间:**** 23时59分。
  • 获取截止时间:**** 23时59分。(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4.4 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获取方式(获取时间执行4.3款):

  • 获取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liyunpeng.t ****@sinopec.com。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 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截止时间:**** 09时00分。

5.4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北京市****
  • 邮编:102500;
  • 联系人:李萍/李海楠;
  • 电话:****;
  • 电子邮箱:****@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项目项目部控制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李洪新 电子邮箱 lihongxing.t ****@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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