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对原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采用统深度处置工艺,原设计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更新改造后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对预处理段(含进水泵站)改造更新12套设备、二级处理段改造更新2 5套设备、深度处理段(含二次提升设备)新增20套设备及56个气动蝶阀、新建磁混凝澄清池一座及新增1 2套处理设备、消毒系统新增一套紫外线消毒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改造更新5套设备、在线监测过程仪表及自控系统改造更新4套设备、新建厂区****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侬雁鹏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文山州)开标厅一-407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823.3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文山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设备采购工程范围:完成项目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包括装卸)、保管、按设计图纸安装、调总包配合、保险、验收、培训、质量保证以及售后等相关服务;所有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其他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或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商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同一职责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且注册在施工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本条“(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的规定。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施工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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