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作出浙土审〔202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莲都区****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莲都区****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莲都区****
莲都区****
莲都区****
莲都区****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丽水市****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丽水市****
五、点击登录查看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审〔202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莲都区****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