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江北“天机网”工程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江北“天机网”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北“天机网”工程建设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江北“天机网”工程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微型智慧气象站、4要素自动气象站、6要素自动气象站等相关设备采购及搭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应商须在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前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