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审核,同意以下医疗机构变更以下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原法人
原负责人
变更后法人
变更后负责人
备注
肇庆市****
黎可禄
黎家龙
梁恒昌
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变更法人、负责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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