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 |
预算金额(元) | ****.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2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路灯专变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和养护 数量/单位:258台 预算金额(元):****.00
采购目录:C****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温州市****点击登录查看为确保市**** 1.1、确保专变运行正常,运行参数符合铭牌要求。 1.2、专变运行时油温不超过85℃、油位在规定监视线以内。 1.3、专变运行声音正常、各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 1.4、变压器油的各项指标合格。 1.5、主体完整清洁、零附件齐全、技术性能良好,绝缘性能良。 1.6、外壳上的铭牌完整、字迹清晰。 1.7、继电器、温度计、吸湿器、油位计、冷却系统、接地线等要保证性能功能良好。 1.8、外观整洁、瓷件完整、箱体无渗漏油现象,一二次附属设备动作灵活、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1.9、3个月内巡视不少于一次,做好专变巡视记录,内容不限于周边是否有树木或其它物体影响专变安全运行、运行时声音是否正常、各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变压器干燥剂呼吸器内的干燥剂是否已吸潮至饱和状态等。 1.10、每年对养护范围内的路灯专变进行预防试验抽检率不少于5%。 1.11、对所有的路灯专变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并且利用GPS定位进行归档。 1.12、路灯专变烧毁或重大故障4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临时处置,确保路灯正常供电。 1.13、专变一般的元器件损坏,调换时间在6小时内完成。 (二)路灯专变设施维护的管理要求 2.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一位现场联络员与一台车辆,该现场联络员需每周在采购人处驻点2天,负责协助办理部分电力相关手续。 2.2、路灯专变维护所需的一切器材、耗材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技术性能指标、规格、质量与原先的一致或相近(经采购人同意调整的除外),且符合有关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部门标准,必须是新品。中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器材、耗材的质量负责,合同终止时器材、耗材应处于完好状态,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2.3、当月巡查结果与整改建议需形成专变设施月度总结报告,于每月月末召开定期例会上进行汇报。 2.4、档案资料保管:应建立养护档案,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账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应每季将养护档案资料移交业主一份。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对市****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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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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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