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经营业务。 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经营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3.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良好的经营行为,遵守国家行业规定;有能力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 更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