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标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开展保亭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标招标代理单位的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
保亭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标招标代理单位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总用地面积6272.47㎡(9.41亩),共配建226套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21895.45㎡,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5725.45㎡,地下建筑面积6170.00㎡,建筑总占地面积1254.49㎡。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建造方式采用装配式建筑。
四、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设计标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及后续服务工作。
五、报名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查验记录);
(二)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近三年有同类型的业绩。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服务费用以琼价费管[2011]225号标准进行下浮。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三)需提供有关招标代理的业绩证明资料;
(四)提供有固定的专业服务团队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据);
(五)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六)需提供服务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七)参选单位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八)报价方式:报价函盖章密封,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同时标明增值税税率,明确发票类型为普票或者专票;
(九)报价文件与报名文件应分别单独封装提交。
(十)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单位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提供合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认为是无效报价。
(十一)为保证服务质量,各参选单位必须进行合理报价,如发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意竞价行为,经核实后将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该单位任何报价行为。
八、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现场递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九、遴选评审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十、报名时间
****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一、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十二、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报名表。
十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附件1:报价函模板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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