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递交时间:**** 14:01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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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ZJZHPGF2[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衡阳市湘江西岸风光带景观市政工程(草桥—三环路段)[****]工程施工 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工程量清单中衡阳市湘江西岸风光带景观市政工程(草桥—三环路段)--道路工程E.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现修改为“10.83%”。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权值构成(总权值为1)现修改为:“施工组织设计权重(取值范围:0.15-0.20分):0.2 项目管理机构权重(取值范围:0.15-0.25分):0.15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权重(取值范围:0.08-0.12分):0.08 信用评价权重(取值范围:0.12-0.18分):0.12 投标报价权重(取值范围:0.30-0.50分):0.45 ”。 3、工程量清单以修正版(****)为准,原工程量清单作废。 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修正版及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衡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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