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华威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华威置业预管字第 007号
镇江经济开发区****
依照《镇江市****
一、企业基本情况
镇江华威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 4月 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7615N,住所地:镇江新区****
二、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 2025年 2月 6日 12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报名,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的结果,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后报镇江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内容
对华威置业公司进行预重整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需承诺在接受委托后 1 个月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参选文件(一式三份),以备临时管理人遴选评定:
- 参加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 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审计、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重整、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预重整、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仅接受 EMS 或顺丰邮寄报名)
联系人:王春梅律师 ****
联系地址:镇江市****
六、选聘方式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等级、机构规模、成立时间、社会信誉、团队及其负责人或核心人员的执业业绩、预重整、重整、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经验等基本情况和参选单位针对本案提出的工作方案、流程、完成时间和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审计、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镇江经济开发区****
特此公告。
镇江华威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
1. (2025)苏1191破申7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
2. (2025)苏 1191破申 7号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