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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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大棚的数量、位置
甲方大棚位于六江口村村东北,共五个。东至宋孟荣地,西至道;南至小洼里小坑,北至小洼里大坑。
第二条 大棚用途及承包形式
1、大棚用途只能为粮食、水果和蔬菜等农业种植。
2、承包形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
第三条 大棚的承包经营期限
大棚承包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竞价后,甲方收取乙方承包价的10%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经甲方检查合格退还。
2、竞价后,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大棚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大棚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合同合法、合规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大棚。
4、甲方享受该地块的地力补贴(执行标准:当前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
5、甲方保证供应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甲方村内电费、水费收费标准执行)。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大棚。
2、乙方享有承包大棚上的收益权。
3、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排灌水各项事宜。
4、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承包的大棚上私搭乱建等其他用途,只能用于粮食、水果和蔬菜等农业种植。到承包截止期限,乙方应保证大棚土地能正常使用,并如数归还大棚。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大棚抵偿债务。
7、乙方不能破坏原地貌,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大棚。
8、乙方不得在承包地内及周边的地边、水沟种植多年生的水、旱生作物。但乙方可以在大棚周边土地正常合理范围内针对承包大棚建设一些防护措施。
9、乙方在使用农药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该农药说明书规定的计量标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不用的药物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和财产保险工作,保护原有地貌和数量,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政策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且有权立即收回大棚。
11、乙方应积极参加农作物保险,在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