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崇礼县 | 公告时间 | **** 17: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张家口市****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张家口市****进行开标 | ||
预算金额 | ¥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彦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口市崇礼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天河区长盛商务大厦C205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彦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崇礼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崇礼区第一中学(含太平庄分校)、崇礼区第一实验小学、崇礼区第一幼儿园、崇礼区第二幼儿园、崇礼区第三幼儿园、崇礼区第二中学、崇礼区西沟寄宿制小学7所学校(幼儿园)采购并配送学校食堂所需食品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至****)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前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 (含冷藏冷冻食品),****以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食品销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口市****
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2份包括:(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中标供应商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采购项目。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张家口市崇礼区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天河区长盛商务大厦C205A
联系方式:郑彦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彦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