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招标答疑一
递交时间:**** 17:22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按照《厦门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8,742,148.2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 |
开标时间 | **** 10:15: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10:15: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新机场项目-山东航空基地综合保障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招标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1、 本项目定标要素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若我公司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全程未变更,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定标要素的业绩要求 二、请问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本项目定标要素项目负责人的加分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EPC)业绩予以认可,符合加分要求。 2、 本项目招标文件P65~66页6.4.2,专项技术方案第二项为:“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第四项为:“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脚手架工程(高支模)”。请问,这里的模板支撑工程和高支模是否属于同一范畴模板支撑体系的相应内容是写在第二项还是第二、四项都写 答:危大工程清单调整: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支模) 3、招标文件P66评标办法中有两个评分点分别为“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脚手架工程(高支模)”和“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疑问: 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脚手架工程(高支模)该评分点涉及高支模,该评分点与“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叠,“危大工程清单(招标人列出):脚手架工程(高支模)”是否应该指外脚手架(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等),不含高支模支撑架 答:危大工程清单调整: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支模)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