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更正: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162号)的要求,若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的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
更正为: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162号)的要求,若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的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其他要求中
删除“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 1、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2、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三、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承包人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或现金方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交。
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
四、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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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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