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4-JWGDDG-W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莞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东莞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推荐3家配送供应商作为我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其余投标供应商按经评审后排名梯次作为我部副食品备用配送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 10,000,000万元(该金额仅作为参考,本项目据实结算); 3.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六)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资,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信息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ygp.gdzwfw.gov.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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