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工程(阜新段)电讯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辽发改交通(2024)5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100%,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沈阳新民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工程(阜新段)电讯线路迁改工程电讯线路迁改所涉及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设计服务期限:****—****,共计60日历天。
2.4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2.5设计服务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未被省级(含)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须具备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 01月 27日 17时 00分至 2025年 02月 10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6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月 18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阜新市****
邮 编: 123000
联 系 人: 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阜新市****
邮 编: 123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
邮 编:123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