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
递交时间:**** 16:5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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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722,4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报价要求”为报价方式:总价(元)。 现变更为: 投标报价方式:EPC双费率报价 本项目招标设计费基准价暂按266386.8元计取。 设计最高限价=设计费基准价*(1-最低优惠率) 施工计费额暂按****.00元计取。 施工最高限价=施工计费额*(1-最低降造率) 设计部分报价要求: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2.最低优惠率50% 3.投标设计费暂以****.00元为取费基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443978.00元 。 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443978.00元。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60%,施工图设计收费基准价为266386.8 元。本项目设计费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50%,计取为 133200 .00元。 施工部分报价要求: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2.最低降造率3% 3.施工部分对降造率进行报价,其中投标报价暂按****.00元*(1-降造率)进行报价 设计部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施工部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施工及采购、保修等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计原因造成的返工、误工、窝工等所有损失。 投标人中标后应全程跟踪、办理工程设计、配合 施工图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进行复核及确认。 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现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规定的 5 折收取,取费基数分别为施工和设计的实际中标价。差额定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 万元以 下(1.0%);100-500 万元(0.7%);500-1000 万元(0.55%); 1000-5000万元(0.35%);5000-1 亿元(0.2%);1-5 亿元(0.05%); 5-10 亿元(0.035%);10-50 亿元(0.008%);50-100 亿元(0.006%);100 亿以上(0.004%)。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