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叙府酒业李庄迁建二期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816389】JXQB-04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市****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
816389】JXQB-048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双塘村(现龙金村)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投资3200万元(不含运营费),重建李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不低于1200吨/天 。
2.3投资额:3200万元(不含运营费)
2.4 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3个月,施工工期15个月) 。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运营管理服务(建设期和委托运营期),包含项目所有配套设施施工范围,
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满足发包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
2.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
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对项目的使用需求。
2.6.3设备采购的质量标准: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
2.6.4运营质量目标: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现行相应法律法规,长期稳定达到当地出水水质标准并通过环保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设计资质满足: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
工资质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规模不低于120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计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规模不低于1200吨/天的污水处理施工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
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
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3)参加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
头人递交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
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
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