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乡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流程,优化预算编制,提高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现结合我乡实际拟择优选聘一家工程造价预算及结算服务机构,特邀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申报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申报机构于申报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五)本公告发布之前三年在相关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过失行为,无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机关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一)报价单(最高限价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建字〔2009〕18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营业执照、营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可佐证申报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近三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选定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我乡将对资质合格的机构报价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原则上以最低报价选聘服务机构,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会结合申报机构的资质、业绩等因素择优选聘。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机构请于****18:30前将密封好的申报材料报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办。逾期申报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一律不予接收,如在公告期限内参与报价机构不满3家,则本次遴选作废。
联系电话:****(注:投标人必须将材料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法人印章,所提交材料未按照要求密封的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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