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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房建工程(服务区含加油站)F4标段(第2次)

福建三明 全部类型 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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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

沙县****

澄清修改(二)

致各投标人: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投标须知前附表18条款“分包”和专用条款3.5分包内容不一致,请代理明确。

答:详见本项目发布的澄清修改(一)。

问题2、投标文件是否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18条款“分包”的不低于叁级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的分包单位资料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分包单位资料,由中标人中标后将分包单位资料报送招标人进行审查确认。

问题3、招标文件允许本项目分包加油站安装部分,请问这个分包资料是中标后提供吗

答:详见问题2的回复。

问题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请增加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中标候选再行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提交申请时再行提供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详见问题2的回复。

问题6: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了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壹级古建筑专业承包双资质要求,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福建省住建厅“闽建〔2017〕6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

答:招标公告第3.3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3.4项修改如下: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正。

2、原招标文件资格投标文件格式新增“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合体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

年 月 日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更正并重新制作,请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资料递交时间统一修改为:****08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08时30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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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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