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二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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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二期 | ||
公告性质 | 其他 |
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二期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山路橹尾撬大桥匝道建设工程-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09时30 分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中资信标: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 1.获得过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得 5 分; 2.获得过省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 0.6 分,最高得 5 分。 注: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请问”承接“指的是独立承接才认可得分还是参建获奖也认可得分请直接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感谢!
答: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情况以独立方式承接或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均认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发布的《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定标因素表>企业实力(第56页)作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企业实力(20分) | 现修改为:企业实力(20分) |
对定标候选人的多个量化指标分别进行横向比较。 1.资质:资质等级最高的得 10 分,次高级得 8 分。 2.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情况:提供 3 项或以上, 得10 分;提供 2 项得 8 分;提供 1 项得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对定标候选人的多个量化指标分别进行横向比较。 1.资质:资质等级最高的得 10 分,次高级得 8 分,依此类推,每级分差 2 分。 2.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情况:提供 3 项或以上, 得10 分;提供 2 项得 8 分;提供 1 项得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定标候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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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2月 8 日 2025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