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疫苗冷库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P21-4.3疫苗电子标签控制系统 | 疫苗电子标签控制系统:具备疫苗信息电子标签扫码显示、近效期疫苗醒目提示。 | ▲疫苗电子标签控制系统:具备疫苗信息电子标签扫码显示、近效期疫苗醒目提示。(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2 | 采购文件P28-商务技术分-1.技术参数偏离情况 | 根据投标人对技术参数规定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项为实质性响应参数,如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项为重要条款,如不满足,每项扣2分;其余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投标人对技术参数规定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6分,★项为实质性响应参数,如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项为重要条款,如不满足,每项扣2分;其余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采购文件P29-5.项目团队配置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类)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1.5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类)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4 | 采购文件P29-5.项目团队配置 | 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机构颁发的维修电工类相关资质证书,每人每证得1.5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机构颁发的维修电工类相关资质证书,每人每证得1分,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5 | 采购文件P29-5.项目团队配置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团队配置方案符合需求、合理、齐全的得2.1-4分,项目团队配置与采购需求贴合较差的得0.1-2分,没有不得分。 | 删除该评分项目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9点30分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