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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40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
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大竹县余中仁药房等40家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解除40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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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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