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打造并经营好常山东日浙赣农副产品中心市场项目,加快推进市场招商引商工作,拟对本市场11#楼农产品车板交易中心对面光伏棚进行公开招商。本次公告为预招商公告,不形成合同要约,目的为通过提前沟通,以利于制定更加完善的招商方案。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由国企上市公司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市、县两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常山县政府重点扶持项目、常山县老农批市场搬迁项目。本项目占地67亩,总建筑面积约5.5万方,于****试营业。目前入驻商户200余户,从业人员800余人,市场承担着常山县百姓菜篮子、米袋子的保供重任,南来北往客源众多、现场交易繁荣。本项目位于205国道旁,距离城区仅2公里,高速公路近在咫尺,沿朱富线即可直达高速出入口,项目纵横连通上饶、黄山、南平、金华、丽水、温州等地,10公里范围覆盖常山城区12万人口,3个小时车程可以辐射周边四省九地近3700万人口,交通十分便利。
二、项目名称:浙赣农副产品中心市场。
三、所属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项目位置:浙江省衢州市****
五、招商信息:使用面积约为308平方米,具体详细信息如下表。
序号 | 仓库区域 | 每跨使用面积约(㎡) | 数量(跨) | 总面积约(㎡) | 层高 |
1 | 11号楼农产品车板交易中心对面光伏棚 | 44 | 7 | 308 | 3.5米 |
六、招商对象:引进仓库、冷库场地租赁户。
七、招商要求:1.意向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应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法人资格。设立的机构应当符合当地职能部门的要求。2.招商对象现场踏勘后,若形成初步意向,需制定该项目报价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承租价格、承租年限、经营范围等。3.涉及到消防改造事宜,所需费用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4.承租人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5.必须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经营保证金。
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商,具体事项面议(租金价格、租赁年限等),热烈欢迎有意向合作的单位前来实地查看、面谈。
八、其他约定:因政府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市场重新安置。
九、洽谈地点:常山县****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