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家沟村村内护坡建设及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梨家沟村村内护坡建设及道路硬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1.94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梨家沟村村内护坡建设及道路硬化项目磋商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梨家沟村村内护坡建设及道路硬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梨家沟村村内护坡建设及道路硬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4年 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 2024年 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 9、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10、投标供应商出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2月 17日 08时 00分到 2025年 02月 21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2025年 02月 17日至 2025年 02月 21日(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委托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及原件至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宝鸡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2月 27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2月 27日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七、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9)《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 (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麟游县****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 B座 6楼 606室
联系人:杨倩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