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力检测项目
濉溪县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裸眼视力及屈光度检测服务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注册有效期均超过1年,实际经营服务项目与证件内容相符;
3、符合持有眼视光专业相关的眼科医师、技师及护士资格证书等相关要求资质的医疗服务人员,且其中具备资质的眼科主治医师,护士,验光师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
4、具备齐全且足量的视力检测专业设备,检测使用的视力表、电脑验光仪、裂隙灯,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检测合格并定期进行年检。其中视力表符合国家标准(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规定标准。屈光检测采用复合标准(ISO 10342眼科仪器-验光仪)的自动电脑验光仪。裂隙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YY 0065—2016《眼科仪器裂隙灯显微镜》)。
5、具备中小学入校视力筛查及校园近视防控活动相关工作经验;
6、具备自主版权的视力检测数据整合平台及系统,且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安全性。
三、工作要求
1、开展视力检测过程中,不得出现商业宣传营销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从而引发家长或老师投诉。只得在合规范围内,根据学校需求配合学校完成近视防控及眼健康科普知识宣教,告知师生及家长视力检测结果,并提供近视防控建议方案;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储存、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及视力信息,不得作任何其他商业用途,不得与第三方共享。
3、视力检测结束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联系、诱导学生及家长购买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及治疗服务。
4、本项目为公益性工作,不得向学校、师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选取标准
1、选取2家资质合格的眼科医疗机构,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开展学生公益视力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整理数据上传报送;
2、请具备以上资质且有合作意向的眼科医疗机构,于****到濉溪县教育局艺体卫股报名(联系人:刘股长,联系电话****),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简介(包括服务项目、机构数量、医疗人员数量等);
(5)视力检测所需仪器设备数量、照片、设备型号及产品序列清单;
(6)医、护、技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7)执行类似此项目工作相关工作凭证、成果介绍等(无此相关经验可不提供);
(8)此项目工作具体计划实施方案。
(9)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选取办法:根据各医疗机构递交的材料,结合实地考察,并依据评分标准,由濉溪县教育局及濉溪县卫健委联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生视力检测医疗机构遴选评分标准.doc
濉溪县教育局 濉溪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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