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热力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吴淞江热力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项目概况:工程从淞北路青秋浦河交界接出,沿河西侧驳岸绿化带向南约 125 米,然后顶管 150米过青秋浦和唯胜路,沿唯胜路东侧绿化带向南穿越吴胜路至新建胜浦大桥,沿大桥中分带架空过吴淞江后沿新建道路东侧绿化带至本工程终点,本工程是整个迁改项目的一标段,全长约 2000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 3、招标工期:桥梁段施工期 30日历天(配合吴淞江大桥建设工期实施),其余管段具体工期随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吴淞江热力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淞江热力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 GB2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
-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3、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具备中级职称;
-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 近三年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施工主要工作管径不小于 DN250的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
- 必须为投标人公司正式职工;
- 4、近 3年内具有工作管径不小于 DN250且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万元的蒸汽管道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施工能力;
-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截图);
- 6、投标人在近 3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终止或解除;(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s:**** 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2月 18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2月 25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
- 报名投标人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gcl-power.com,邮件内容注明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和邮箱,格式如下:************ 公司确认参加吴淞江热力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联系邮箱:***。备注:请使用非 qq 邮箱发送邮件,所有 qq 邮件一律屏蔽,无法收到;
- 按邀请注册邮件要求登陆鑫智链网站 https:****;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3月 11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苏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3月 11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七、其他
1、报名材料要求: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盖公章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盖公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2024年 10月-2024年 12月)社保证明盖公章扫描件;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盖公章扫描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盖公章扫描件;近三个月(2024年 10月-2024年 12月)社保证明盖公章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
特别提醒:
- 1、因上述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提供的关键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若中标候选人(拟定中标人)上述有关证书有效性被质疑的,被质疑人出具发证机关证明或通过二维码或证书查询系统能够证明有效即可。
- 3、评委评标仅针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后续撤回、修改、补充、不影响评委评审结果。投标人若需要更正投标资料信息,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 (1)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竣工验收证明,三者提供不少于其中 2项。
- (2) 提供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的,若合同和竣工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绩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加盖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业绩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或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 (3) 本招标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业主单位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加盖业主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 (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 (5) 业绩材料中各方盖章,如为公司的合同章、项目章等,均予认可。
2、本项目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完成鑫智链网站电子标书(含技术、商务及报价标签章电子版及可编辑版)上传,如到期没有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请最迟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