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充县24个省投资土地整理补充项目排查整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西充县 | 公告时间 | **** 10: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453.3584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
附件2 | 备案表 |
西充县24个省投资土地整理补充项目排查整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充县24个省投资土地整理补充项目排查整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33,584.5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第1包:120.176665万元,第2包:148.714884万元,第3包:184.466903万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科室:西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充县南田路7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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