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抚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非开挖修复及清淤工程专业分包 |
首次公告日期 | **** |
二、答疑说明信息:
1、详细评审中报价及信誉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所有应答人均须响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应答。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2分。 |
应答人承诺近三年内无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等。得3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单位承诺书。 |
应答人自身具有CCTV检测CMA资质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CCTV检测CMA资质证书。 |
本次删除信誉得分,将报价得分修改为:
所有应答人均须响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应答。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2分。 |
2、遴选文件其余部分保持不变,本澄清说明文件作为遴选文件的澄清,与遴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文件为准。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次答疑澄清为删减评分项,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澄清不进行延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抚州市****
遴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
联系人:付大臣、潘欣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部门: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安全部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
联系人:彭泽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