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设1个设计标段,共涉及延安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020年至今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设计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
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
技术建议书:40分 | |||||
主要人员:30分 | |||||
业绩:14分 履约信誉:6 分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
评标价: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
(1)评标价的确定: |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④: | |||||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 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8分 | 一般,得4.8-6.4分;较好,得6.5-7.2分;好,得7.3-8.0分。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 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一般,得6.0-8.0分,较好,得8.1-9.0分, 好,得9.1-10.0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8分 | 一般,得4.8-6.4分;较好,得6.5-7.2分;好,得7.3-8.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 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7分 | 一般,得4.2-5.6分;较好,得5.7-6.3分; 好,得6.4-7.0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7分 | 一般,得4.2-5.6分;较好,得5.7-6.3分; 好,得6.4-7.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职称(2分):高级职称得2分, 业绩(8分):满足最低要求,得4分,每增加1个同等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分项负责人(5×4分) 职称(2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2分,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 业绩(2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2分(业绩证明提供载明该分项负责人姓名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投标人出具的业绩承诺书均予认可),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0.4分,最多加0.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E1= 2 E2=1 |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4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满足最低要求得1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履约 信誉 | 6分 | 信誉要求 | 满足正文1.4.4及附录3信誉要求得6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