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点击登录查看于****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承担“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进行拟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区
5、建设内容:(1)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本次近期设计新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能力2万m3/d,现状污水处理厂(2万m3/d)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等类似污水,处理后进行回用;远期预留污水处理设施能力1万m3/d,并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使远期总处理规模为5万m3/d,回用2万m3/d,外排3万m3/d,同步配套建设尾水管。(2)尾水生态湿地工程。本次颍东区化工园区湿地设计规模为3万m3/d,同步配套建设尾水管。(3)排污口配套工程。本次拟在排污口上游340m处新建团结沟闸(设计过闸流量为35.2m3/s),并对团结沟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邮 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或直接通过附件1进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该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1)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开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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