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已闲置两年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闲置两年以上土地政府可无偿收回,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关注,转让方与点击登录查看对转让标的未开发导致土地使用权无法变更事宜不承担保证责任。 2、转让方已就包括转让标的在内的共1868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大国用(2011)第06174号。本次转让标的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中的一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0平方米,目前尚未分割办证。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并取得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证,转让标的面积及红线坐标等以最终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3、转让标的现状为净地未开发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转让土地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经土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转让的变更手续,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4]第373号)。 |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点击登录查看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网络竞价须知》约定的标准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转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拟转让土地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后6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登录查看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7)知晓并同意转让标的已闲置两年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闲置两年以上土地政府可无偿收回,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关注,转让方与点击登录查看对转让标的未开发导致土地使用权无法变更事宜不承担保证责任。 (8)知晓并同意转让方已就包括转让标的在内的共1868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大国用(2011)第06174号。本次转让标的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中的一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0平方米,目前尚未分割办证。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并取得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证,转让标的面积及红线坐标等以最终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9)知晓并同意转让标的现状为净地未开发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转让土地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经土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转让的变更手续,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点击登录查看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处置方案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点击登录查看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