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一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2025年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服务内容: 1.协助建设和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要求,提出园区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装置、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装置等年度建设方案,提交园区或企业推进建设。对园区现有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内相关模块信息实行动态更新,企业应完成但未按要求完成或已到期失效的事项,应及时书面提醒企业,并书面报告园区管理机构督促落实。 2.协助完成园区年度环境状况和管理情况评估报告编制及“一园一档”、“一企一档”整理更新。 3.开展园区企业环保状况调查。每年至少对园区内企业环保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对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园区企业落实情况开展全面“体检”;每季度对园区企业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书面反馈至企业和园区管理机构。 4.协助园区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每年至少对园区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对上级交办给园区的生态环境问题、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环保管家”要协助园区排查问题原因、找准整治对策,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5.开展环保业务培训。针对园区**** 6.积极应对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协助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溯源分析,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协助园区或企业做好处置与善后工作。 7、协助园区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相关工作。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逐条分析提出落实计划并跟踪落实,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自查自评。 8、协助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对照《湖南省绿色园区评价标准》,逐条分析明确园区工作短板或弱项,提出落实计划并跟踪落实。 9、提供环境政策咨询服务。及时追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根据园区及入驻企业需求提供环境政策咨询服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及时向园区提出项目是否应入驻、位置布局等建议。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应急预案编制、自行监测等服务事项,可以由园区根据企业需求,统一协商团购价,交由“环保管家”服务单位办理。 10、提供环境管理技术指导及审核服务。协助园区开展排污许可、企业排污总量核算、环境监测、重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措施 制定及效果评估等工作,为涉及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帮扶,并为园区上报相关数据、资料提供审核服务。 11、提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雨污水管网进一步排查及提供初步整改方案;危险废物集中式暂存设施;园区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再利用体系建立。 12、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协助编制完善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提升园区环境形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依据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一园一档”要求,完成产业园区环保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包括八个方面:管理制度类、项目建设类、装置运行类、检测记录类、固体废物类、环保监督类、环境应急类。 13、全区企业废气、废水、雨水排污口及站房规范化整治 编制排污准规则:组织统一排查识别,提出废水、废气、雨水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站房的规范化设置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整改意见书,指导并协助企业做好相关改造工程;对重点涉水污染企业加强排口巡查。 14、常态化管理机制 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每10天巡查一次,每次排查时间1-2小时,每次巡查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每半个月对河湖进行日常监督巡查,每次巡查不少于2人;雨污管网日常监督巡查,如遇暴雨天气或浓度不稳定情况下增加巡查次数和时间。 15、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服务单位应有5名(含)以上熟悉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具备环保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应有2名(含)以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满3年的技术人员。派驻园区现场办公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不能跨园区办公,其中具备相应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 60万元 | 202503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